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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誠「守護家人」定期人壽保

最後核查

一覽

保險公司
保誠保險有限公司
產品類別
定期壽險
保單貨幣
HKD / USD
繳費期
可續保
投保年齡及基準
投保年齡及基準 (4)
投保年齡及基準
已記錄資料繳費期 / 年齡基準
19歲至75歲基本計劃:1/5年續保;附加保障須至少出生15日。
年齡基準:下次生日年齡
19歲至65歲基本計劃:10/20年續保;附加保障須至少出生15日。
年齡基準:下次生日年齡
1歲至75歲附加保障:1/5年續保;附加保障須至少出生15日。
年齡基準:下次生日年齡
1歲至65歲附加保障:10/20年續保;附加保障須至少出生15日。
年齡基準:下次生日年齡
  • 設身故賠償及末期疾病預支;續保期可選1、5、10或20年。

產品資料表

13項中5項有資料 · 0 未公開 · 8 尚未核對
給付內容及時間

保障期:至年齡 86 / 基本計劃或附加保障;所附基本計劃可能令保障提前結束。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已記錄特點:設身故賠償及末期疾病預支;續保期可選1、5、10或20年。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保障限額
尚未核對
保費及繳費年期

繳費期:可續保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保費調整
尚未核對
保證/非保證
尚未核對
等候期
尚未核對
主要不保事項
尚未核對
退保/取消
尚未核對
冷靜期

取消通知須於保單或可領取保單/冷靜期通知交付後(以較早者為準)21個曆日內送達保險公司;須按小冊子的書面通知要求辦理。只適用於基本保障;附加保障按所附保單取消。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附加契約
尚未核對
索償步驟

保險公司索償指引 · 人壽/身故

人壽/身故 — 所需文件:第1/第2部分、死亡證及保單正本(或遺失聲明)、身份及關係/遺產管理權證明。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人壽/身故 — 審核/付款時間:身故初步審核:收件起5至7個工作天;公佈承諾為獲批後轉數快即時付款。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人壽/身故 — 遞交渠道:郵寄至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郵政信箱28058號,或經理財顧問遞交。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人壽/身故 — 付款方式:公布的索償服務承諾為獲批後以轉數快即時付款。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人壽/身故 — 步驟:填妥第1/第2部分並遞交證明;領款時出示身故及身份文件正本核實。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海外保單服務
尚未核對
投訴及爭議處理途徑

1. 先經保險公司公佈的投訴渠道聯絡保險公司,並保留書面回覆。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2. 保險業監管局:以電郵、郵寄或傳真遞交已簽署的投訴表格及證明文件。保監局處理保險公司/中介人的操守問題;不能裁定索償爭議或命令賠償。合資格索償爭議可直接提交保險投訴局;保監局轉介須取得投訴人同意。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3. 保險投訴局:處理會員保險公司的個人保單所涉合資格金錢爭議,上限為1,500,000港元。保單持有人、受益人、受保人或合法索償人須於獲通知保險公司最終決定後六個月內提出。工業、商業及第三者保險,以及正在或已完成訴訟/仲裁的個案均不受理。非索償投訴不包括服務質素、核保決定、投資表現及費用、保費、收費或利率水平。多份保單因相同或類似原因遭拒賠須合計金額;長期或定期索償以五年總額計算。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保險投訴局只接受書面投訴:使用投訴表格,以郵寄、傳真或電郵遞交。附保單及投保文件、索償表格、相關證明及保險公司最終書面決定;不設接待櫃檯。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有資料表示已取得部分附來源資料,並非完整條款。未公開僅指已核對文件;尚未核對不代表沒有保障或限制。

投保前可提出的問題

投保前可提出的問題 (10)

可向保險公司或持牌香港經紀提出。這些問題不代表存在保障或限制。

  1. 給付有哪些限額?
  2. 保費何時及如何調整?
  3. 有哪些等候期?
  4. 有哪些不保事項?
  5. 取消保單的條款、退保價值或費用是甚麼?
  6. 有哪些附加契約,其費用及條款是甚麼?
  7. 在海外如何辦理保單服務,有哪些限制?
  8. 可否提供此產品的產品資料概要及保單條款?
  9. 冷靜期有多久,期間如何取消保單?
  10. 哪些給付及價值屬保證,哪些不屬保證?
所屬分類

所屬分類

相似產品具有相同類型、至少一種共同貨幣及相同保費繳付年期組別。分類只描述已公布特點,不代表合適程度或排名。

此保險公司的其他產品資料:

LiveFree Protector Insurance Plan II

按產品類型介紹的目標及客群分類

保險公司 (14)
其他公司的同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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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組

比較組

全部已公開資料

全部已公開資料

項目已記錄資料
產品類別

定期壽險

保單貨幣

HKD / USD

繳費期

可續保

保障期

至年齡 86 / 基本計劃或附加保障;所附基本計劃可能令保障提前結束。

投保年齡及基準
投保年齡及基準
已記錄資料繳費期 / 年齡基準
19歲至75歲基本計劃:1/5年續保;附加保障須至少出生15日。
年齡基準:下次生日年齡
19歲至65歲基本計劃:10/20年續保;附加保障須至少出生15日。
年齡基準:下次生日年齡
1歲至75歲附加保障:1/5年續保;附加保障須至少出生15日。
年齡基準:下次生日年齡
1歲至65歲附加保障:10/20年續保;附加保障須至少出生15日。
年齡基準:下次生日年齡
已記錄特點

設身故賠償及末期疾病預支;續保期可選1、5、10或20年。

其他語言名稱
English
PRUTerm Family Protector
繁體中文
保誠「守護家人」定期人壽保
簡體中文
保诚「守护家人」定期人寿保

已核實的名稱依照保險公司公布的名稱;未確認的譯名保留為未確認,導覽沿用英文名稱。

來源及核對日期

來源及核對日期

核對日期:

  1. PRUTerm Family Protector — official product page (en)

    來源日期:未確認

  2. 保誠「守護家人」定期人壽保 — official product page (zh-hant)

    來源日期:未確認

  3. 保诚「守护家人」定期人寿保 — official product page (zh-hans)

    來源日期:未確認

  4. PRUTerm Family Protector — public brochure

    來源日期:未確認 / 頁: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