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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疾加護保險計劃 III
最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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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期 (4)
繳費期 10 年 15 年 20 年 25 年 - 投保年齡及基準
投保年齡及基準 (4)
投保年齡及基準 已記錄資料 繳費期 / 年齡基準 1歲至65歲 10年繳費;受保人須至少出生15日。
年齡基準:下次生日年齡1歲至60歲 15年繳費;受保人須至少出生15日。
年齡基準:下次生日年齡1歲至55歲 20年繳費;受保人須至少出生15日。
年齡基準:下次生日年齡1歲至50歲 25年繳費;受保人須至少出生15日。
年齡基準:下次生日年齡
- 涵蓋117項疾病:56項嚴重疾病及61項早期疾病;須符合賠償限額及定義。
產品資料表
14項中12項有資料 · 2 未公開 · 0 尚未核對
- 給付內容及時間
保障期:終身 / 延伸嚴重疾病保障及癌症治療額外保障另設終止年齡。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已記錄特點:涵蓋117項疾病:56項嚴重疾病及61項早期疾病;須符合賠償限額及定義。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可選附加保障包括額外醫療費用及意外保障。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 保障限額
保障表列明早期疾病索償總次數最多三次,另有每種疾病及每名受保人上限;已預支給付會扣減主要保障。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 保費及繳費年期
繳費期:10 年 / 15 年 / 20 年 / 25 年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 保費調整
保險公司可於保單週年日按風險類別檢視保費率,須符合個別保單條款及通知要求。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 保證/非保證
基本計劃設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終期或特別紅利;紅利現金價值可變,並與面值不同。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 等候期
指定疾病或徵狀於生效或復效日期(以較後者為準)起首90日內不保。意外例外須符合另列條件。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再次嚴重疾病索償須確診相隔最少一年,兩次均為癌症則三年;延伸保障的癌症、心臟病及中風索償須生存14日。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 主要不保事項
疾病索償不保已存在疾病或徵狀及指定自殘、HIV/愛滋病、藥物/酒精相關原因;意外及HIV例外按保障而異,完全傷殘另有不保事項。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 退保/取消
提早退保所得可能大幅少於已繳保費。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 冷靜期
取消通知須於保單或可領取保單/冷靜期通知交付後(以較早者為準)21個曆日內送達保險公司;須按小冊子的書面通知要求辦理。只適用於基本保障;附加保障按所附保單取消。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 附加契約
- 未公開已核對文件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 索償步驟
危疾 — 所需文件:表格包括醫生第2部分;受保人/持有人身份證明、化驗及病理報告。特別保障另有清單。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危疾 — 審核/付款時間:危疾初步審核:收件起5至7個工作天,並非保證的最終決定時間。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危疾 — 步驟:填妥索償表格,取得醫生填寫的第2部分,並遞交證明。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危疾 — 遞交渠道:郵寄至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郵政信箱28058號,或經理財顧問遞交。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危疾 — 付款方式:公布的索償服務承諾為獲批後以轉數快即時付款。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 海外保單服務
- 未公開已核對文件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 投訴及爭議處理途徑
1. 先經保險公司公佈的投訴渠道聯絡保險公司,並保留書面回覆。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2. 保險業監管局:以電郵、郵寄或傳真遞交已簽署的投訴表格及證明文件。保監局處理保險公司/中介人的操守問題;不能裁定索償爭議或命令賠償。合資格索償爭議可直接提交保險投訴局;保監局轉介須取得投訴人同意。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3. 保險投訴局:處理會員保險公司的個人保單所涉合資格金錢爭議,上限為1,500,000港元。保單持有人、受益人、受保人或合法索償人須於獲通知保險公司最終決定後六個月內提出。工業、商業及第三者保險,以及正在或已完成訴訟/仲裁的個案均不受理。非索償投訴不包括服務質素、核保決定、投資表現及費用、保費、收費或利率水平。多份保單因相同或類似原因遭拒賠須合計金額;長期或定期索償以五年總額計算。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保險投訴局只接受書面投訴:使用投訴表格,以郵寄、傳真或電郵遞交。附保單及投保文件、索償表格、相關證明及保險公司最終書面決定;不設接待櫃檯。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 受保疾病/定義
早期保障包括原位癌、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及早期甲狀腺或前列腺癌,須符合保障表及定義。公開來源 · 核對日期:
有資料表示已取得部分附來源資料,並非完整條款。未公開僅指已核對文件;尚未核對不代表沒有保障或限制。
投保前可提出的問題
投保前可提出的問題 (5)
可向保險公司或持牌香港經紀提出。這些問題不代表存在保障或限制。
- 有哪些附加契約,其費用及條款是甚麼?
- 在海外如何辦理保單服務,有哪些限制?
- 可否提供此產品的產品資料概要及保單條款?
- 冷靜期有多久,期間如何取消保單?
- 哪些給付及價值屬保證,哪些不屬保證?
所屬分類
所屬分類
相似產品具有相同類型、至少一種共同貨幣及相同保費繳付年期組別。分類只描述已公布特點,不代表合適程度或排名。
此保險公司的其他產品資料:
PRUHealth Critical Illness First Protect Insurance Plan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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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D / HKD
- 繳費期
- 5 年 / 10 年 / 15 年 / 20 年
比較組
比較組
全部已公開資料
全部已公開資料
| 項目 | 已記錄資料 | ||||||||||
|---|---|---|---|---|---|---|---|---|---|---|---|
| 產品類別 | 危疾 | ||||||||||
| 保單貨幣 | HKD / USD | ||||||||||
| 繳費期 | 10 年 15 年 20 年 25 年 | ||||||||||
| 保障期 | 終身 / 延伸嚴重疾病保障及癌症治療額外保障另設終止年齡。 | ||||||||||
| 投保年齡及基準 |
| ||||||||||
| 已記錄特點 | 涵蓋117項疾病:56項嚴重疾病及61項早期疾病;須符合賠償限額及定義。 |
其他語言名稱
- English
- PRUHealth Critical Illness Extended Care Insurance Plan III
- 繁體中文
- 危疾加護保險計劃 III
- 簡體中文
- 危疾加护保险计划 III
已核實的名稱依照保險公司公布的名稱;未確認的譯名保留為未確認,導覽沿用英文名稱。
來源及核對日期
來源及核對日期
核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