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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疾首护保险计划 II

最后核查

一览

保险公司
保诚保险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危疾
保单货币
HKD / USD
缴费期
缴费期 (5)
缴费期
10 年
15 年
20 年
25 年
30 年
投保年龄及基准
投保年龄及基准 (5)
投保年龄及基准
已记录资料缴费期 / 年龄基准
1岁至65岁10年缴费;被保险人须至少出生15天。
年龄基准:下次生日年龄
1岁至60岁15年缴费;被保险人须至少出生15天。
年龄基准:下次生日年龄
1岁至55岁20年缴费;被保险人须至少出生15天。
年龄基准:下次生日年龄
1岁至50岁25年缴费;被保险人须至少出生15天。
年龄基准:下次生日年龄
1岁至45岁30年缴费;被保险人须至少出生15天。
年龄基准:下次生日年龄
  • 涵盖74项疾病:56项重大疾病及18项早期疾病;须符合赔偿限额及定义。

产品资料表

14项中12项有资料 · 2 未公开 · 0 尚未核实
给付内容及时间

保障期:终身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已记录特点:涵盖74项疾病:56项重大疾病及18项早期疾病;须符合赔偿限额及定义。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可选附加险包括额外医疗费用及意外保障。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保障限额

保障表列明早期疾病理赔总次数最多三次,另有每种疾病及每名被保险人上限;已预支给付会扣减主要保障。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保费及缴费期限

缴费期:10 年 / 15 年 / 20 年 / 25 年 / 30 年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保费调整

保险公司可于保单周年日按风险类别审查保费率,须符合个别保单条款及通知要求。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保证/非保证

基本计划设保证现金价值及非保证终期或特别红利;红利现金价值可变,并与面值不同。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等待期

指定疾病或症状于生效或复效日期(以较晚者为准)起首90天内不保。意外例外须符合另列条件。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主要免责事项

疾病理赔不保既往疾病或症状及指定自伤、HIV/艾滋病、药物/酒精相关原因;意外及HIV例外按保障而异,完全伤残另有免责事项。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退保/取消

提前退保所得可能远低于已缴保费。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冷静期

取消通知须于保单或可领取保单/冷静期通知交付后(以较早者为准)21个日历日内送达保险公司;须按说明书的书面通知要求办理。仅适用于基本保障;附加险按所附保单取消。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附加险
未公开已核对文件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理赔步骤

保险公司理赔指南 · 重疾

重疾 — 所需材料:表格包括医生第2部分;受保人/持有人身份证明、化验及病理报告。特别保障另有清单。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重疾 — 审核/付款时间:重疾初步审核:收件起5至7个工作天,并非保证的最终决定时间。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重疾 — 步骤:填妥理赔表格,取得医生填写的第2部分,并提交证明。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重疾 — 提交渠道:邮寄至香港告士打道邮政局邮政信箱28058号,或经理财顾问提交。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重疾 — 付款方式:公布的理赔服务承诺为获批后以转数快即时付款。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境外保单服务
未公开已核对文件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投诉及争议处理渠道

1. 先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投诉渠道联系保险公司,并保留书面回复。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2. 保险业监管局: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提交已签署的投诉表格及证明材料。保监局处理保险公司/中介人的行为操守问题;不能裁定理赔争议或要求支付赔偿。合资格理赔争议可直接提交保险投诉局;保监局转介须取得投诉人同意。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3. 保险投诉局:处理会员保险公司的个人保单涉及的合资格金钱争议,上限为1,500,000港元。保单持有人、受益人、被保险人或合法理赔申请人须在获知保险公司最终决定后六个月内提出。工业、商业及第三方保险,以及正在或已完成诉讼/仲裁的案件均不受理。非理赔投诉不包括服务质量、核保决定、投资表现及费用、保费、收费或利率水平。多份保单因相同或类似原因遭拒赔须合计金额;长期或定期理赔按五年总额计算。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保险投诉局只接受书面投诉:使用投诉表格,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交。附保单及投保材料、理赔表格、相关证明及保险公司最终书面决定;不设接待柜台。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承保疾病/定义

早期保障包括原位癌、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及早期甲状腺或前列腺癌,须符合保障表及定义。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有资料表示已取得部分附来源资料,并非完整条款。未公开仅指已核对文件;尚未核实不代表没有保障或限制。

投保前可以提出的问题

投保前可以提出的问题 (5)

可以向保险公司或持牌香港经纪提出。这些问题不代表存在保障或限制。

  1. 有哪些附加险,其费用及条款是什么?
  2. 在境外如何办理保单服务,有哪些限制?
  3. 能否提供此产品的产品资料概要及保单条款?
  4. 冷静期有多久,期间如何取消保单?
  5. 哪些给付及价值属于保证,哪些不属于保证?
所属分类

所属分类

相似产品具有相同类型、至少一种共同货币及相同保费缴付年期组别。分类只描述已公布特点,不代表合适程度或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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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已公开资料

全部已公开资料

项目已记录资料
产品类别

危疾

保单货币

HKD / USD

缴费期

10 年

15 年

20 年

25 年

30 年

保障期

终身

投保年龄及基准
投保年龄及基准
已记录资料缴费期 / 年龄基准
1岁至65岁10年缴费;被保险人须至少出生15天。
年龄基准:下次生日年龄
1岁至60岁15年缴费;被保险人须至少出生15天。
年龄基准:下次生日年龄
1岁至55岁20年缴费;被保险人须至少出生15天。
年龄基准:下次生日年龄
1岁至50岁25年缴费;被保险人须至少出生15天。
年龄基准:下次生日年龄
1岁至45岁30年缴费;被保险人须至少出生15天。
年龄基准:下次生日年龄
已记录特点

涵盖74项疾病:56项重大疾病及18项早期疾病;须符合赔偿限额及定义。

其他语言名称
English
PRUHealth Critical Illness First Protect Insurance Plan II
繁体中文
危疾首護保險計劃 II
简体中文
危疾首护保险计划 II

已核实的名称依照保险公司公布的名称;未确认的译名保留为未确认,导航沿用英文名称。

来源及核对日期

来源及核对日期

核对日期:

  1. PRUHealth Critical Illness First Protect Insurance Plan II — official product page (en)

    来源日期:未确认

  2. 危疾首護保險計劃 II — official product page (zh-hant)

    来源日期:未确认

  3. 危疾首护保险计划 II — official product page (zh-hans)

    来源日期:未确认

  4. PRUHealth Critical Illness First Protect Insurance Plan II — public brochure

    来源日期:未确认 / 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