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倍康健」危疾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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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达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 产品类别
- 危疾
产品资料表
14项中13项有资料 · 1 已核对文件未列明 · 0 尚未核实
- 给付内容及时间
确诊承保重大疾病支付投保额100%,须扣除先前早期及特别疾病赔偿;重大疾病理赔后基本计划终止。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 保障限额
早期及特别疾病保障最多理赔三次:第1、2组各最多两次,第3、4组各一次;每名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所有基本计划保单下每组上限为240,000港元/30,000美元。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 保费及缴费期限
缴费期限为12、18或22年,可按月、季、半年或年缴费。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 保费调整
保费率并非保证;单因年龄增加不会加费,但保险公司可预先书面通知后审查及调整保费率。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 保证/非保证
现金价值为保证;生效至少五年后可支付的终期红利并非保证,亦不永久加入保单价值。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 等待期
签发、批注或复效的最迟日期起60天内已存在的疾病、成因、体征或症状,不获重大、额外及早期/特别疾病赔偿。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 主要免责事项
疾病免责事项包括自我伤害、军事活动、投保前已有疾病、先天疾病及药物、酒精或毒品影响;小册子亦列明HIV相关例外。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 退保/取消
退保须提交保险公司指定表格,可向持牌中介人或客户服务中心(+852 2894 9833)索取。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 冷静期
须于保单交付或可供领取通知后21个自然日内提交已签署取消通知及退回保单文件(如有),以较早者为准;最后一天非工作日则延至下一工作日。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 附加险
意外、重大疾病、伤残及医疗附加险须核保及额外保费;重大疾病理赔后,合资格附加险可继续缴费维持,须符合列明例外。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 理赔步骤
疾病理赔须于首次诊断后60天内书面通知,并于首次诊断起180天内以指定表格及医疗证据提交证明;身故理赔另依相关条款。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重疾 — 步骤:填写完整相应理赔表及证明文件;可透过e-Service使用eClaim。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重疾 — 提交渠道:e-Service eClaim;理赔页另列客户服务中心及顾问协助。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重疾 — 期限/通知期:事故后尽快通知,并于发生后60日内提供文件,以保单条款为准。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重疾 — 付款方式:支票、内地兑现本票或电汇;电汇须提供SWIFT及银行资料,可能收取费用。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重疾 — 审核/付款时间:完整个案处理约10个工作日;获批后约3–4个工作日备妥支票,另需送达时间。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重疾 — 所需材料:生存/重疾理赔表及身份核实;表格要求诊断、病况、治疗及医生资料。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 境外保单服务
- 已核对文件未列明已核对文件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 投诉及争议处理渠道
1. 先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投诉渠道联系保险公司,并保留书面回复。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2. 保险业监管局: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提交已签署的投诉表格及证明材料。保监局处理保险公司/中介人的行为操守问题;不能裁定理赔争议或要求支付赔偿。合资格理赔争议可直接提交保险投诉局;保监局转介须取得投诉人同意。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3. 保险投诉局:处理会员保险公司的个人保单涉及的合资格金钱争议,上限为1,500,000港元。保单持有人、受益人、被保险人或合法理赔申请人须在获知保险公司最终决定后六个月内提出。工业、商业及第三方保险,以及正在或已完成诉讼/仲裁的案件均不受理。非理赔投诉不包括服务质量、核保决定、投资表现及费用、保费、收费或利率水平。多份保单因相同或类似原因遭拒赔须合计金额;长期或定期理赔按五年总额计算。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保险投诉局只接受书面投诉:使用投诉表格,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交。附保单及投保材料、理赔表格、相关证明及保险公司最终书面决定;不设接待柜台。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 承保疾病/定义
小册子列出65项重大疾病及17项早期与特别疾病;部分疾病的保障年龄上限早于整体至100岁的保障期限。公开来源 · 核对日期:
有资料表示已取得部分附来源资料,并非完整条款。“已核对文件未列明”仅指所核对的文件;尚未核实不代表没有保障或限制。
投保前可以提出的问题
投保前可以提出的问题(4)
可以向保险公司或持牌香港经纪提出。这些问题不代表存在保障或限制。
- 在境外如何办理保单服务,有哪些限制?
- 能否提供此产品的产品资料概要及保单条款?
- 冷静期有多久,期间如何取消保单?
- 哪些给付及价值属于保证,哪些不属于保证?
所属分类
所属分类
相似产品具有相同类型、至少一种共同货币及相同保费缴付年期分组。分类只描述已公布特点,不代表合适程度或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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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 Care Early Stage Illness Bene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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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太平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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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达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 信诺环球保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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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
-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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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已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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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已记录资料 |
|---|---|
| 产品类别 | 危疾 |
其他语言名称
- English
- Super Care Critical Illness Protector
- 繁体中文
- 星級「倍康健」危疾保障計劃
- 简体中文
- 星级「倍康健」危疾保障计划
已核实的名称依照保险公司公布的名称;未确认的译名保留为未确认,导航沿用英文名称。
来源及核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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